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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岩区司法局“一二三”工作法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
发布日期:2018-06-25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黄岩区司法局 字号:[ ]

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,切实化解信访突出问题,黄岩区司法局以“搭建访调衔接工作平台、健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、建立信访调解工作队伍”三项工作法努力实现“无信访积案”目标

一、搭建“一个平台”。积极与区信访局沟通联系,在区信访局设立黄岩区人民调委员会驻区信访局工作室,主动对接、及时介入信访矛盾纠纷调处,形成处理信访问题合力,共同破解信访难题。在全区19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起“党委领导、信访办主导、司法所主动参与”的协作联动的联合调解中心,妥善化解基层信访案件。自平台搭建以来,共调处各类委托移送信访案件16件,有效引导其他途径解决23件。

二、健全“两项机制”。健全排查化解对接机制,充分发挥村(社区)调委会基础作用、乡镇(街道)调委会重要作用、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业作用以及驻区信访局工作室攻坚作用,积极配合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工作,每月2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,及时发现倾向性、普遍性问题,准确研判矛盾发展趋势。截止目前,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案件排查250余次,发现隐患17起,预防纠纷6起。健全信息共享机制。与信访部门建立信访矛盾信息共享机制,定期相互通报矛盾纠纷预防、排查、化解等方面信息,打破部门工作壁垒,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信息互联互通,数据共享,推动访调衔接工作规范、高效运行。

????三、建立“三支队伍”。一是区级层面遴选了2名专职调解能手、5名律师和11名不同行业、不同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建“调解专家库”,按需为信访矛盾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,着力发挥区一级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的核心作用。二是建立乡镇(街道)专职信访调解“中坚”队伍。主动协调各乡镇(街道)严格落实《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》的要求,实现乡镇(街道)层面2个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,为信访调解提供人才保障。三是建立村级信访调解员“基层一线”队伍。充分发挥全区2027名村(社区)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、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,及时发现信访苗头,防止信访问题激化升级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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