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岩区司法局“三加模式”做好刑释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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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,黄岩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,“三加模式”做好刑释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排查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 一、加大宣传,做好源头预防。动员全区各司法所、各安帮办围绕与扫黑除恶有关的热点问题,利用宣传栏和讲座等形式,开展宪法、刑法、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,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。如北洋中心司法所充分利用该所辖茅畲、平田、上垟、北洋、头陀“三乡两镇”地域面积广的特点,在集市日开展巡回宣传。此外,综合运用“黄岩普法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以案释法,实现线上线下齐宣传,扩大舆论影响力。截至目前,各司法所、安帮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法制宣传活动32场次,“黄岩普法”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以案释法11条。 二、加强排查,避免苗头隐患。各安帮办对照刑满释放人员名册对全体在册人员进行集中梳理,重点掌握涉及“行凶作恶、传销拐卖、暴力催债、涉黄涉毒、扰乱公共秩序”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数量及现状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刑满释放人员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,真正实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控制。”目前,已对现在册的2127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电话访问、实地走访,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。 三、加宽渠道,力促多方协调。一方面加强与公安、检察、法院等政法单位信息互通共享,发现刑满释放人员有涉黑涉恶苗头,及时核实信息,固定证据,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。同时坚持“挖根打伞”,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,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对发现“保护伞”线索的,及时报告纪检、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,坚持追根溯源,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。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劳动、民政、财政、工商、税务等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,杜绝刑释人员因无业可就流浪社会,被黑恶势力拉拢,进而参与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。目前,全区共建有过渡性安置基地94家。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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